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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初我哭了幾個晚上後下定決心

拎北要辭職!

所以每逢大夜班,凌晨巡房完就會去幫腳踝潰瘍的一位院生換藥,
上午八點下班後,等九點她洗完澡再換一次藥。

(日班人力比較多,所以是日班洗澡)

《照服的工作不包含傷口換藥》

我一直知道這件事,但我從沒抱怨過,
入行後我的興趣就是研究法規,和各種安置機構沿革。
所以其實我懂自己的工作環境的畸形處,
但跟病友們相處太愉快所以忘了那一切。

既然長照病房缺乏護理人員,那我就去做到接近護理師等級。
諷刺的是我常在照服社團上嘲笑那些被老闆洗腦很喜歡抽痰的照服。
笑他們拿人命開玩笑,笑他們被老闆坑了還不知道。
笑他們自我感覺良好,犯法還犯得很驕傲。

我到職後就發現退化院民不會主動來找我換藥,
且需換藥的人和藥膏種類太多,為避免混淆,
我在月初、月中、月底都會列印表單在換藥車上,
把每個人的需求寫上去。

花花綠綠換藥單
自我要求罷了,並不要求同事。

之前所在的長照精神病房是個很詭異的構造,
我研究了四年,還是搞不懂為何是這種結構?

屬於醫院體系,但卻又不像醫院24小時都有護理人員。
反倒比較像啟能中心,但人手不如啟能中心多。
(啟能中心人力比是 1:6~20)
更不像啟能中心注重復健和社區治療。

但長照房給照服很高的自由度,
照服可以自己決定病房流程和運作方式,
(廢話!因為沒有護理人員)
我之前一直很喜歡醫院讓我自己發揮---

面對厭食病患,
沒辦法在顧八十個病友吃飯時管到他們,
我的方法變成先自己煮菜,趁開飯前有空先餵厭食症,

而有位院生腳上有一個巴掌大的傷口,
已經12年了不管怎麼擦藥或看診皮膚科都不曾痊癒,
兩年前我開始用自己的方式幫他換藥,

我們病房的換藥時間只有上午洗澡後,
但若是我輪夜班,我也會在睡前幫院民們換藥。
到了今年這個傷口越來越小,
在我離職前夕縮小到只剩拇指大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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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病友作這些多餘的事 我一點也不高興,也很怕被人知道。

照服自決根本不正常也不合法。

即使我沒有惡意,即使達到了某些我想要的結果

但我知道這不合法,我在構築自己的地獄?

我原本想等這個潰瘍傷口完全癒合後再離職,

但六月中我覺得自己實在很痛苦,

因為某種刺激我再也無法忍受這種毫無人性的職場,

所以這個傷口在我離職後痊癒了沒?

是我在精神病房唯一的遺憾。

 

不過那也不重要了,

不管是我,或是病友們,對這個官僚體系都不重要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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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月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